泰山区,位于山东省泰安市中部,是泰安市的市辖区。泰山区北依泰山,南濒汶河。1985年5月设立泰山区,因泰山而名,泰山区总面积336.86平方公里,辖5个街道,2个镇,2011年总人口62.24万人。泰山区被中国残联命名为“全国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达标县(市、区)”。2018年10月,入选2018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区。秦代博邑改为博阳县,汉初改为博县,泰山郡治博县。汉武帝元封六年(公元前110年),泰山郡治所迁至奉高(今岱岳区范镇故县村)。1985年建区时,辖岱庙、财源、泰前、粥店4个办事处和小辛庄、黄山头、大津口、徐家楼、上高、桑家疃6个乡及粥店镇。1985年11月,撤销小辛庄乡、黄山头乡、粥店镇,桑家疃乡与上高乡合并。泰山区行政区划调整为岱庙、财源、泰前、粥店4个街道办事处和大津口、徐家楼、上高3个乡。7个处乡的面积分别是:财源办事处9.9平方公里,岱庙办事处9.01平方公里,泰前办事处70.21平方公里,粥店办事处94.26平方公里,上高乡30.18平方公里,徐家楼乡18.85平方公里,大津口乡55.47平方公里。
泰山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